基本编码: 37060012345370123007002 实施编码:11370600073025049G3370123007002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办理内容: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办理时限: | 当场bt365手机投注_365娱乐app官方版下载_365BET官网 |
办理结果: | 受理材料 |
环节名称: | 受理 |
办理内容: | 材料齐全的,准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许可决定并发放许可决定书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做出许可决定,送达决定书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无 | ||
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备案)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从业人员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母婴保健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通过,2017年11月修正)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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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308号,2017年11月修改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第三十五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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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修改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208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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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卫妇发〔1995〕第7号,2019年2月修改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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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医师是否发放许可证书 | ||
回答: | 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许可项目,不再单独发放许可证书 |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