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12345370172028001 实施编码:11370600073025049G3370172028001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网上申报 |
办理内容: | 申请人通过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许可申报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准许注册后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首次注册申请表 | 原件 | 1 | 电子 | 必要 | 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 | 复印件 | 1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 | 复印件 | 1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复印件 | 1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药监人〔2021〕3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申请人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执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字〔2014〕18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1:“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第23-25项,执业药师注册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如何在网上申报执业药师注册 | ||
回答: | 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 //zyys.nmpa.gov.cn)单击“网上申报”,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页面(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person)。或直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首页(https://zwfw.nmpa.gov.cn),单击“个人登录”。(注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未注册用户请按要求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 |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