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99370875001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57053370875001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报 |
办理内容: | 拟定表彰或奖励方案,单位或个人申报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单位或个人申报表格及材料 |
环节名称: | 审核 |
办理内容: | 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形成审核意见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对单位或个人颁发表彰、奖励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表彰或奖励决定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单位表彰审批表 | 原件 | 3 | 暂无 | 必要 | 无 | ||
个人表彰审批表 | 原件 | 3 | 暂无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档案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87年9月通过,2016年11月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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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档案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0年11月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2017年3月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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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档案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1年12月省政府令第247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在重大活动档案收集、整理、移交、保护和提供利用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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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符合档案行政奖励的情况有哪些? | ||
回答: |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