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21372017015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58XN3372017015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3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组织宣贯 |
办理内容: | 根据住建部颁布的建筑业新技术,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工作 |
办理时限: | 长期 |
办理结果: | 完成宣贯 |
环节名称: | 应用示范,经验交流 |
办理内容: | 开展建筑业新技术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与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建筑业推广应用新技术经验交流等工作 |
办理时限: | 长期 |
办理结果: | 完成应用示范和经验交流 |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11月通过,2019年4月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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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建筑业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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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业务电话? | ||
回答: | 0531-86195304 |